開了四年多的網誌,今天終於決定要開始好好的寫文章。強迫自己一個禮拜至少要寫一篇,如果我沒做到的話,希望我的好朋友們多多督促我(如果真的想不到要寫什麼,那恐怕就只好寫個笑話來充充數)!

 

    
       
這麼晚才準備要開始寫,其實已經有些感到遺憾,因為很多事情,在發生的當下是充滿感動的,但如果不紀錄下來,一旦事過境遷,氛圍變了,記憶可能也模糊了,那樣珍貴的感動或許就流失了。最遺憾的遺憾就是,執業律師已經滿三年,初入此行時最大的震撼與感動,很多現在都已不復記憶。不過沒關係,任何事情都不嫌晚,只要願意開始,所以我想遺憾歸遺憾,就讓這個遺憾從今天起消失吧! 

       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,我是一個理性的律師,也是一個感性的攝影師,這兩個乍聽之下南轅北轍甚至背道而馳的行業特質,其實恰恰說明了我性格中理性與感性交互衝突的美感。所以,我想我的網誌裡,有關法律的事會占相當大的比重,包括司法的黑暗,包括一般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,包括法庭趣聞,包括我努力投入的司法改革,也包括你應該知道的法律常識。另外,網誌裡當然會包括我可以寫上抬面的心情記事,也會包括一些攝影的分享,跟一些我感興趣的事情,希望這些點點滴滴的感動,與認識我的,或不認識我的你,一起分享!


元拓法律吳啟豪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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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使公義如江河滔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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