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下午,一個朋友在MSN上說要傳李宗瑞案被害人的檔案給我,我拒絕了,朋友問為什麼不收檔案,因為當時正在寫狀,三言兩語又說不清楚,所以沒時間詳細回答他,只提醒他這有違法之虞,請他自己小心一點!

其實關於這個最近被媒體疲勞轟炸的事件,說真的,我並沒有太關注或了解案情的細節,所以也不宜發表啥不負責任的評論!

 

想表達的只有兩件事:

 

第一件是手上有檔案的朋友請不要再轉寄、沒檔案的也不要再跪求了,這絕不單只是違法不違法的問題,雖然嚴肅地來看,這顯然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價值觀問題,但我自認不是什麼清高的人,自己也常不遵守社會既定的規則,所以不想更沒資格在這裡唱什麼道德的高調。想說的只是,「好奇心」人人都有,我個人認為想看的人並不過分也不離譜,只是除了好奇心之外,大家是不是更應該有一點「同理心」,或許只要認真地想想,若某位被害人是你的至親好友,你就會放棄你的好奇心了!

 

第二件是我們所看到聽到的都只是很片面的資訊(甚至很慚愧地我自己最近連那些片面的資訊都沒時間看),更何況這些片面的資訊多半來自嗜血的媒體,而嗜血的媒體可以把一件事扭曲成什麼樣子,我想大家不會不知道。所以在事實未明之前,請不要「鄉民公審」!我們應該更往理性的公民社會邁進,否則不管是現在司法院力推的「人民觀審制」,或部分學者、律師前輩大力推動的「陪審團制」,恐怕都只是程度不同地把「恐龍法官制」改成「鄉民公審制」。

 

或許你現在不一定相信,或許你覺得我危言聳聽,但若有一天,你不幸地坐上了被告席,不論是無辜還是有辜,相信我,你肯定會發抖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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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使公義如江河滔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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